主要職責范圍:
1、編制煤炭行業節能減排、循環經濟、資源綜合利用規劃;
2、組織開展煤炭行業節能減排、循環經濟、資源綜合利用及煤矸石綜合利用電廠發展情況現場調研;
3、組織開展煤炭行業節能減排、循環經濟、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裝備的使用經驗交流與推廣;
4、負責國有重點煤炭企業的能源報表統計與多經綜合利用報表統計;
5、組織收集整理煤炭行業節能、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、循環經濟方面的項目材料,爭取國家優惠政策或資金扶持;
6、配合國家部委結合企業的需求開展節能、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、循環經濟等方面的課題研究;
7、為煤炭企業強化節能節水、發展循環經濟與資源綜合利用、開展能源審計、能效評估、建設節能減排體系等工作提供技術、信息咨詢與服務;
8、編制完善行業節能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、循環經濟等方面的標準;
9、組織開展節能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、循環經濟等方面的宣傳、培訓。